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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为了方便作物基因资源与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“实验室”)研究团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技术人员使用大型仪器设备,充分发挥其功能,提高使用效率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第一条 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仪器操作培训,定期保养维护,对损坏的仪器进行维修,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,并负责监督做好实验记录。

第二条 大型仪器统一纳入“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仪器资源共享系统”管理,研究人员使用仪器应遵守实验室及系统管理相关规定,预约使用。服务部其他仪器,未经培训的人员,不得自行操作;培训合格的人员可独立操作,但在实验过程中,如发现仪器运行不正常应立即报告相关技术人员,由技术人员负责解决,不得擅自操作。

第三条 在实验过程中要根据仪器的技术要求使用,不能超出仪器正常运行范围。按要求认真做好实验记录,清除实验垃圾及清扫实验台,保持仪器室的整洁。

第四条 实验期间不准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,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,严禁修改、删除、复制计算机的系统软件与应用软件及他人实验数据。一旦发现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。

第五条 对违反操作规程,造成仪器损坏者,视情节轻重赔偿并给予相应处罚。

损坏实验室仪器设备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。仪器设备损坏后经修复,原来性能指标不降低,且能正常使用,应以维修费(包括运输费等)为依据赔偿。仪器设备损坏后虽经修复,但性能指标严重下降,应重新估价,以损失价值加维修费为依据赔偿。仪器设备损坏后,无法修复的,按其新旧程度合理折价作为赔偿依据。

实验室仪器设备不得外借实验室外人员使用,未经允许借给实验室外人员使用,如有损坏,由当事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。

各研究团队必须加强管理,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行。

第六条 本办法由实验室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