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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 为加强对作物基因资源与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“实验室”)各研究团队科研工作的管理,保障实验室科研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,特制定本评估办法。

第一条 进入实验室工作的研究团队,每年须向实验室汇报团队研究进展情况,内容包括研究方向、主要内容、工作进展、主要成果以及下年度的工作计划等。

第二条 实验室成立研究团队评估委员会,委员会成员由实验室的所内学术委员和实验室正副主任组成,具体负责评估各研究团队工作。

第三条 评估委员会成员对各研究团队研究方向、内容、学术价值以及在国内外的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,分别按照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层次给予定性计分,优秀比例原则不超过20%。年度评估表格与具体计分方法由科学研究部负责制定,交评估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。

第四条 评估不合格的研究团队,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有效落实,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评估不合格的研究团队应考虑裁撤或合并。

第五条 实验室每年定期召开年度总结会,总结实验室年度工作,汇报重要科研进展与成果,通报研究团队评估结果,讨论重大热点科学问题,并确定下一年度工作方向。年会组织工作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负责。

第六条 本办法由实验室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